7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李宁、鲜铁可带领调研组来襄,就法院行政审判和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祺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晓鸣,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万贵,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覃文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昭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到襄城区法院,察看诉讼服务大厅日常工作及诉前调解中心工作细则,听取该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到市检察院听取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执行法律监督模型演示汇报。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及有关行政机关情况介绍,同时听取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杨晓超指出,此次调研听取了很多真知灼见,调研组将认真梳理、总结这些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写进调研报告中。杨晓超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水平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在实际工作中要找到制约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重点。要深刻理解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研究谋划推动改进。
杨晓超强调,要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积极应对法律制度调整变化,紧密围绕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要进一步树牢“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实际行动扎实依法行政。
杨晓超要求,要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研究,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司法工作处于行政争议解决的末端,要更新司法理念,突出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要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在办案履职过程中推动行政机关积极自我纠错,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真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义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黄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雷钧参加调研。